50岁的伍阿姨面庞明显要比同龄人多些沧桑,生活与感情中的挫折让她的眼神有些躲闪,交谈中,伍阿姨几次欲言又止,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自己二十几年的感情、生活坎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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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年,经人介绍,我与前夫认识,接触不久,我们就登记结婚了。他当时在乡镇工作,我在市里工作,虽然路途并不遥远,但也算是两地分居。为了能够和前夫过上朝夕相处的夫妻生活,我的家人托人将他调到了市里。可是谁知道,原本以为两个人可以天天相对好好过日子的时候,我的噩梦却开始了。
以前,虽说前夫回家我们不算是恩恩爱爱,但也相敬如宾。可后来费了很大劲把前夫调回来,却让我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感情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让我陷入了家庭暴力之中。为了儿子,为了维持这个家,前夫的打骂我忍了,可是不能忍受的是,他在外面居然和别的女人搞到了一起。
前夫调回市里后,便和同在一个办公室的女人渐渐地熟络了起来,这个女人单身,对当时刚刚三十出头的前夫颇有好感,一来二去两人便走到了一起。此后,他很少回家,还跟我提出了离婚,可我坚决不同意,他便对我拳脚相加。
第三者的介入是我无法忍受的,但是,更让我难以忍受的是离婚。即使感情遭到了背叛,我仍然在争取我的婚姻。为了让他们两个人了断关系,我哭过、闹过,可前夫都无动于衷,我也不止一次到他们的单位去找领导,可是好像领导和前夫,和那个女人串通一气一样,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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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件让我又惊又怒的事情发生了——前夫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要求法院判离婚。洋洋洒洒的几页离婚诉讼理由让我目瞪口呆,不知道这欲加的“罪名”是怎么编出来的,简直让我有点哭笑不得。不管怎样,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为了保住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为了撇清我身上的“罪名”,我特意花钱请了一名律师。可是,不光是前夫的单位领导和前夫一个鼻子眼儿出气,就连法院的法官、我的辩护律师都向前夫倾斜。我的辩护律师收了我的钱却没有为我说半句话,法官在我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强判离婚。据朋友说,按照惯例,离婚案要等到过年后才会判,可是我的离婚案还没有过年,就强判了离婚,一万多的婚姻共同财产法院判给我五千多,却因前夫没有钱而没有支付给我,十几岁的儿子也判给了他,让我在离婚的同时变得一无所有。
离婚后,我感觉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没有了家庭,没有了儿子,也没有了钱。伤心、气愤,当时我的心情也只有这两个词能够形容。当我还没有从离婚的伤痛中缓过神来,又一个消息让我差点气炸了肺,前夫和那个女人结婚了。我们只离婚一个月,他们两个人就迫不及待地走到一起,让我对这个世界更加失去信心。
如果一切到此结束,也许我会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婚姻,除了感情,还会有其他是美好的,但是,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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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法院判给了前夫,可前夫却没有尽到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刚离婚的一天中午,儿子放学回前夫家吃饭,前夫不仅将儿子拒之门外,还从门缝下塞出五元钱,让儿子自己去买点吃的,还告诉儿子不要回来了。此后,儿子多次去前夫家,都没有进得门去。儿子无处可去,我是他的母亲,不能不管,就让儿子跟着我生活,但我也希望儿子能够得到更多的父爱。
前夫和那个女人婚后不久又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三口人一起生活,就更加容不得我儿子的存在。为了躲我们娘儿俩,为了躲避他应尽的义务,前夫几次搬家,让我们无法找到。
婚姻的不顺,让我痛不欲生,但是祸不单行,单位的“人情世故”也让我束手无措,让我深深地感受到离婚女人生活中的不容易。单位的同事在工作中出了纰漏拿我“顶罪”,单位人员调动我也成了牺牲品——刚四十出头,单位就让我办理了内退,不仅只能挣原工资的80%,而且涨工资也没我的份。内退的近十年时间里,社会发展了,物价涨了,原来的工资标准根本无法支付我和儿子的生活费,于是,我找过很多工作,但工作时间都不长。
儿子上高中的时候,前夫来找我,我还以为他动了“恻隐之心”,来关心我们娘儿俩,谁知,他是为了省钱,找人让儿子去当兵。高中没有毕业,儿子就去当了兵,此后的时间里,前夫再次人间蒸发。
儿子退伍后,前夫和儿子一起来到我家,脸上笑嘻嘻的,还带了米、面、油等一些东西,表现十分怪异。黄鼠狼给鸡拜年,真的没安好心,前夫这次来原来是为了把退伍后“无家可归”的儿子丢给我。于是,儿子退伍后又跟我一起生活。刚开始儿子没有工作,后来分配了,也只能挣到几百块钱,生活中的各种开销让我和儿子的生活很拮据,经济的压力让我感觉有点支撑不住。我向前夫索要生活费,可是前夫说儿子已经二十多岁,已经成年了,不应该向他要生活费,可是当儿子十几岁的时候,他也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呀。
—4—
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其他的办法。现在,儿子到了适婚年龄,我只希望儿子能够找到一个温顺、事业心强、本分持家的好姑娘,可是单亲的家庭,让儿子在婚恋中也屡次受挫,和我比较要好的朋友对我直言不讳:单亲的孩子人家不愿意找。一句话,让我从梦想的天堂跌进了地狱。我和儿子去找前夫商量儿子找对象的问题,可是前夫的房子已经出租出去了,他和那个女人去了别的地方租房住。去单位找前夫,单位不是说没人,就是用忙当借口推我出去。好不容易找到住处,不是说去旅游了,就是外出有事。
好歹我们也共同走过了十年的风风雨雨,虽然聚少离多;好歹我们拥有爱情的结晶——儿子,虽然前夫并没有表现出有多爱他;好歹我家在前夫的工作调动上出了不少力……“一日夫妻百日恩”,十年的夫妻不仅没有留下任何感情的余温,连和儿子的亲情也被前夫轻易的踩在脚下。
十几年来,我这个被抛弃的女人气愤过、痛苦过,几次想站起来堂堂正正地做个自强不息的女人,可是社会给予的压力让我深知作为一个女人的不易,一个离婚女人的不易。我找前夫理论过,找他的领导哭闹过,找各方部门求助过,可是,我没有从任何一个地方得到过温暖的气息,剩下的只有无边的苦闷与无助。
我想去法院告前夫,告他们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婚姻却没有给我半点补偿,告他们得到了儿子的抚养权却没有尽到半点抚养的义务。可是,十几年前法院的强判离婚让我对律师、对法院产生了莫大的恐惧与失望心理。
“多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安宁、温馨的家,多希望能够有一个疼爱我的丈夫,孝顺的孩子,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今生仿佛已经不可能实现,哎......”
后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要怨恨,也不要再想起,忘掉以前的一切,好好过好以后的生活。以前的事,像毒瘤,割了,才是幸福,有见过把身上的毒瘤割了还痛哭的吗?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