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鄂监察发[2013]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随政办发〔2013〕27号),《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随府法办〔2013〕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基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并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挖掘一批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为“圣地车都”、“神韵随州”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选范围
全市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基层站所(执法单位)。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7月31日前)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媒体通过宣传造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推荐申报(8月15日前)
各地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乡镇基层站所和县级部门直属执法单位,填报《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候选单位申报表(县、市、区申报)》(见附件2),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核,于8月31日前择优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市直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市级部门直属执法单位,填报《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侯选单位申报表(市直部门申报)》(见附件3),报各市直主管部门审核,于8月31日前择优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推荐申报工作联系人:黄维、徐晶晶,联系方式:0722-3596890,电子邮箱:szfzbgov@tom.com。
(三)初审检查(9月)
市法制办根据被推荐单位的主要事迹材料对照参评条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确定2013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候选单位若干名。
(四)展示投票(9月至11月)
候选单位通过《编钟之声》“依法行政”专刊和随州都市网“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评选”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形象展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报纸(报纸展示同时设置投票栏投票)和网站(设置事迹展示,点击投票窗口)对候选单位满意度情况进行投票(所有投票免费)。单位形象展示联系方式:0722-7117922,电子邮箱:szqqfs@163.com。
(五)综合评定(12月)
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候选单位依法行政业绩、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各项考核指标、社会投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出2013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单位名单。
(六)公示(12月)
对综合评定的2013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单位的名单在《编钟之声报》“依法行政”专刊和随州都市网上进行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对投诉经查实的,取消“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资格。
(七)市政府命名表彰(2014年元月)。
市政府对取得“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核并命名表彰,同时择优申报省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件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法制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协商,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挖掘典型。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本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近年来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服务群众中做出突出业绩的站所推荐上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保证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引导社会关注、监督、积极参与,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对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扩大宣传、发动范围,提高评选活动的被认同度和知晓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注重评选实效。评选“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活动要始终把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住规范执法行为这个关键,着力解决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评选市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考核标准
2.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候选单位申报表(县、市、区申报)
3.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候选单位申报表(市直部门申报)
2013年7月16日
附件1:
市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评选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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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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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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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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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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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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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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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制度,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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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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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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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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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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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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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执法程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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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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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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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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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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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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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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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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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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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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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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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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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规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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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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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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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结果,以及服务承诺、践诺措施等在醒目位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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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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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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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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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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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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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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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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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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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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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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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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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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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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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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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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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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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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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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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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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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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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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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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服务事项定期抽查、互查及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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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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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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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告知引导工作标准,统一法规政策、业务问题的解释内容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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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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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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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岗位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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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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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内部管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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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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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法制度,组织培训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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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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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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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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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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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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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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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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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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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服务大厅)标识、标牌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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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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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社会评价(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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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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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编钟之声》报形象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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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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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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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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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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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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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钟之声报社“依法行政”专栏和随州都市网专栏收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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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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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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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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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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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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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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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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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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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收集的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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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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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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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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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钟之声》报社和随州都市网站收集的群众满意度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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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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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
候选单位申报表(县、市、区申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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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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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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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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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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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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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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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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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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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字数在1500字左右,可另附纸。
附件3:
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单位)”
候选单位申报表(市直部门申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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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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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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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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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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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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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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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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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字数在1500字左右,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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