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张先生在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为其女儿购买了《富德生命福星高照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E款)》,所缴保费共计3710元。
2017年2月24日张先生女儿在家中玩耍时用打火机烧衣服上的线头,引燃衣服,造成孩子胸腹部大面积烧伤,经医院确诊烧伤范围点全身总面积8%(三度烧伤6%,深二度烧伤2%),因家庭经济原因,面对每天3000元的治疗费,张先生不得不为女儿办理出院手续后回家输液治疗。
2017年3月1日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葫芦岛中支的客服电话,询问女儿的烧伤情况能否进行理赔,理赔员在快速获取了被保险人资料后,经核实确认出险人为我司客户且在事故保障范围内,并迅速赶往客户家中探视慰问进行调查取证,因烧伤较重孩子伤口不愈合、并渗出液体与血水,孩子持续低烧,可怜的孩子不停哭闹。张先生表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治疗费用是这个家庭面临的最大问题。理赔员第一时间将调查取证资料上报辽宁分公司审核,分公司在一天内审批完毕,向孩子监护人张先生给付保险金24483.12元(轻症给付20000元,住院费用医疗给付4483.12元)。
张先生收到理赔款后激动万分,并给公司致电表示:听别人说理赔难,没想到富德生命这么快就赔付了,孩子的下步治疗费有了保障,富德生命人寿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希望。目前,张先生的女儿能继续接受医院的治疗了,对于张先生来说,女儿的健康亦是最大的安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