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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未报废 购新车擅自营运受处罚

时间:2012-05-25 15:22:05  来源: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  作者:通讯员 朱大伟

 

近日,市城运处根据举报,在城区南郊某学校附近查获一起未经更新程序,购买新车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城运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加强监管力度,采取日常稽查与突击检查向结合方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客运市场运营秩序。

据悉,违法当事人是城区一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的出租车将于今年6月份到报废期,但该当事人在5月份就购买了一台新轿车,悬挂非本车号牌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新、旧两车同时营运,扰乱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据市城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汽车更新要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办理完营运手续后方可上路经营。但少数出租车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在车辆更新期间提前购买车辆,无任何手续就擅自从事营运,构成违法经营。市城运处在此呼吁,出租汽车更新严格实行“一退一进”制,旧车尚未报废前,新车不要进入行业从事违法经营,悬挂假牌或他人车辆牌号套牌违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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