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运处根据举报,在城区南郊某学校附近查获一起未经更新程序,购买新车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城运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加强监管力度,采取日常稽查与突击检查向结合方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客运市场运营秩序。
据悉,违法当事人是城区一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的出租车将于今年6月份到报废期,但该当事人在5月份就购买了一台新轿车,悬挂非本车号牌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新、旧两车同时营运,扰乱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据市城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汽车更新要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办理完营运手续后方可上路经营。但少数出租车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在车辆更新期间提前购买车辆,无任何手续就擅自从事营运,构成违法经营。市城运处在此呼吁,出租汽车更新严格实行“一退一进”制,旧车尚未报废前,新车不要进入行业从事违法经营,悬挂假牌或他人车辆牌号﹙套牌﹚违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