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劳动保障监察“寓服务于执法”
随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成立以来,在市、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围绕“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和“三个随县”的建设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权维稳为目标,创新执法维权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创建让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把转变政风行风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结合,全力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了劳动监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特别是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依法治国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劳动监察的影响正在不断扩大,企业守法意识、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能力不断提升,也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转变执法方式,变“处罚”为“服务”
随县地处鄂西北,东依武汉、西邻襄樊、北至信阳、南离荆州。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始于2010年,工作内容是行政执法。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领域和职能及其工作对象是从城市到了农村、从企业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从企业职工到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以外的城乡所有劳动者。其工作内容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能。随着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来通过政府行政管理手段能够避免和解决的问题,现在更多的是需要行政执法来解决,这既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是国际惯例。如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能技能培训秩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农民工工资清欠、非法用工整治等,都是经济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后,劳动保障监察面临的新课题。
近年来,尽管随县劳动保障执法作了大量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连续两年被市人社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省人社厅授予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但仍然存在极少数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对此,随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转变执法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变“处罚”为“服务”,不断地创造环境、营造氛围,寓服务于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意识。
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自随县成立以来,该局通过日常巡察、年度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等形式,共受理案件345件,结案343件,结案率99%以上。合格率100%,企业和劳动者满意率100%,其中在2013年上半年共为223名工人追回工资162.3785万元。对一起恶意欠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随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和处罚金,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声四心四个一样”, 热情接待服务群众
始终做好用人单位执法服务,该局工作人员深入到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锦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随州市连旺石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和120多家民营企业推进“三个一”服务,即一名劳动监察员帮一个企业理顺劳动关系,讲一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课,送一本法律法规书。现场指导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共0.5万份,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在服务群众上,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四声”、“四心”和“四个一样”。“四声”即进门有迎声,提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结案有回声;“四心”即接待热心,听取耐心,办事公心,处事细心;“四个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外地一样处理,问题大小一样负责。两年来进入台账,接待来人来访共1200人次,对上访人员无一例接待不周情况,把矛盾和问题解决于基层,群众满意度100%。
积极开展劳保监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该局以上门年审、集中年审等灵活便捷的方式,开展年审工作,突出服务素质,每年年审用人单位430余户,涉及劳动者人数2.3万人,有效扩大了全县年审覆盖面。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385户,实行一户一档,基本实现了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管理。在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纺织加工厂、建筑施工项目及乡村企业等主动开展巡查,每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以上,特别是近3年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成立了以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国土、公安、工会等单位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领导专班,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并牵头处理本行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基本上理顺了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关系。近年来,收取37家建设业主工资保障金265万余元,专款专用,依法返还。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程序
该局把建设高效、廉洁的监察执法队伍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监察员参加省市培训持证上岗,培训率100%;完善各项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与各监察科室签订责任状,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各项任务的完成。全体监察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禁止以权谋私、拘私舞弊,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监察队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据、程序和处理时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权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在执法工作中执行“一出示”“二说明”“三告知”的程序,即:在年审、日常巡察、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示递交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监察员的法定权力,做到规范、文明、人性化执法。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始终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监察员统一着装,佩戴监察标志上岗,及时处理和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难点、疑点问题,为企业和劳动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受到企业和劳动者欢迎和好评,提高了监察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
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行政能力,做到执法服务促发展
随县作为一个新的发展中的城市,发展是基本,同时要不断改善民生,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必须统筹解决这些问题,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齐头并进,更好地为劳动者和企业服务。首先,要牢固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要把帮扶企业体现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用好扶持政策和加强用工管理,避免企业因违法用工带来更多成本。其次,要加强对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当前企业违法用工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明知故犯。企业经营者懂法,但为了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抱着侥幸的心理,不顾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知法犯法。另一类是客观原因。由于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理解不透,造成的违法用工。针对少数企业违法,出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该局认真研究怎样既维护法律尊严,又能体现有情操作,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生活既幸福,又有尊严,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过维护法律的尊严来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尊严,将“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贯穿在整个实际工作之中。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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