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国土资源局洛阳国土资源所成立于1986年,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人,担负着该镇140平方公里的国土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配合曾都区国土资源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等工作;承办区局局和各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洛阳国土资源所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意识,始终把保护耕地、服务基层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始终贯彻廉洁从政意识,从不利用职权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工作热情,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耐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工作效能和工作作风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基层党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多次被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和洛阳镇党委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红旗单位、曾都区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建章立制 规范行为 勤政为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管好队伍。结合洛阳国土资源所实际,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土地动态执法监察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等基层国土所管理制度,补充完善了学习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例会、执法巡查、卫生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努力从促进规范上下功夫,从群众满意上求成效,力求达到以制度规范办事行为。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卓有成效,突出了以工作目标、出勤情况、基础工作、环境卫生、所纪所规、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廉洁从政八个方面为主要考核内容的考核制度,实行“日考核、周公布、季兑现、年总结”的考核考评办法。通过系列制度建设,全所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明显增效,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
转变工作职能 提高工作效率 服务人民群众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富民一方,切实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该所把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作为转变职能的突破口,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办事效率,实行阳光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竭力方便群众办事,将文明用语、办事程序、申报要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时限、投诉渠道及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公开上墙进行公示,并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造亲和透明、廉洁阳光的办公环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杜绝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不良现象,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动态巡查 强化耕地管理 切实保护耕地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土地是资产的观念正逐步增强,而违法用地、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也不同程序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了耕地保护和经济的发展。为保护耕地,将全镇管理分为四片,四个责任组,各项工作分解到组,量化到人。尤其对国土资源管理巡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每组管理人员每周对责任区内的国土资源开采、利用、保护等情况巡察不得少于2次,并对巡察路线、巡察情况、处理情况、处理结果作好记录,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广大群众对土地的认识更明确,法制意识进一步升华,违法用地明显减少,耕地得到有效地保护。
加强土地法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和完善了科学决算、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宣传,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增强了干职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移交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局依法查处,通过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地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编辑:王一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