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都市网讯 6月3日,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八名学生给予处罚,其中邓某、甄某、连某、李某、梅某五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对操某、姚某刘某三人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经查,5月31日晚,随州技师学院学生邓某、甄某、连某、刘某、李某、姚某、操某、刘某等八人从学校翻墙外出上网,在网吧花完身上的钱后,邓某等八人在开发区移动公司路口拦住本校学生刘某、华某、赵某三人,以恫吓、威逼的方式敲诈刘某、华某、赵某三人现金28元。邓某还曾于2012年5月因携带管制刀具受到随县小林派出所处罚。
目前,邓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甄某等7人因不满18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