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随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随法组〔2015〕4号)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组成工作专班,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经过实地调查、精心筛选,现确定下列15个单位为随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州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随州支行、随州市烟草专卖局、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国税局直属分局、随州市高新区国税局、曾都区国税局稽查局、随县国税局、随州市地税局稽查局、随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随州市地税局烈山分局、随州市食品稽查局、随州市药品稽查局。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政府法制办反映。公示时间:15天;联系人:赵陈;受理电话:3596890;电子信箱:szfzb3596890@163.com。
附件:公示对象的创建亮点
2015年10月14日
公示对象的创建亮点
随州市药品稽查局:
1、推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
2、实行“罚前约谈”和“罚后回访”制度;
3、规范执法人员“事前”、“事中”、“事后”行为。
随州市烟草专卖局: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即,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督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12313举报电话;建立三级督查内部管理制度。
随州市食品稽查局:
1、构建全员稽查办案格局;
2、集中精力办大案。
随州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开展文化讲堂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推行“首席税务服务官”工作模式。
随县国税局:
1、建立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行政审批四个“隔离带”;
2、税企阳光联动优化纳税服务平台。
随州市住建委:
1、实施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制度;
2、开展建设工程项目“两提前”、“三分开”、“四签证”、“四报审”工作机制,即,审计部门、委纪检组提前介入;投资、建设、监管分开;施工、监理、设计和质量监督四方签证;在工程款的拨付上采取现场监理、指挥部负责人、委总工办、分管领导四级会签报审;
3、创办《随州市建筑农民工简报》。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探索《随州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和《随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两项制度;
2、组成专班暗访督查,采用微拍调查取证并制成短片。
3、开展“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案卷”、“十佳食药监管所”等评选活动。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开展“五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2、建立建筑市场执法 “五步走”程序;
3、制定执法人员分片包干定人定点管理制度。
人行随州支行
1、整合金融服务大厅职能实现 “一站式”服务;
2、完善行政执法立项、告知、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听证等制度对行政执法全程监督;
3、创新“金融315”维权惠民机制;
4、推行金融法律顾问“随身行”手机软件系统;
5、建立“纵横”全面防控体系。
随州市地方税务局:
1、健全管理评价功能,即,建立健全权力制衡制度、审核登记制度审核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岗制度;
2、配备地税法治员;
随州市地方税务局烈山分局:
1、实行严密的逐级审批制;
2、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
随州市地税局稽查局
1、审理把关注重三性,即,执法程序的规范性、资料证据的完整性、政策法律的准确性;
2、制定实施《案件分析讲评制度》。
曾都国税稽查局:
1、查前约谈自查制度;
2、查后回访监督。
随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推行均等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纳税服务。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