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近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分别将罪犯杜某某、易某甲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据悉,2015年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杜某某到随州市神农公园游玩,被害人王某某上前搭讪,向其播放同性恋性交视频并自慰,引起杜某某极度反感。两三天后的一天晚上,杜某某再到神农公园游玩时又被王某某尾随,产生厌恶、杀人之念。同年9月26日17时许,杜某某携带事先购买的水果刀来到神农公园。22时许,杜某某遇到王某某,二人一起闲聊、互相抚摸。因王某某提出肛交要求,杜某某心生怒火,趁王某某背对自己之机持刀欲割王某某脖子,王某某发觉后挣脱逃跑,杜某某持刀追赶,捅刺王某某的太阳穴和身上,致王某某心脏、双肺破裂大出血而死亡。杜某某窃取王某某的OPPO A15型手机及现金120元,将尸体推入护城河后逃离现场。2015年9月29日公安机关将杜某某抓获。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杜某某连捅被害人20刀致被害人死亡后,又将被害人抛尸于城区护城河,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以杜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终审裁定:驳回杜某某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核准死刑。
易某甲常年在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广水市老汽车站附近摆摊算命,被害人易某乙常找易某甲算命、听佛经。在频繁接触中,易某甲发现易某乙精神有问题。2015年7月1日15时许,易某乙骑自行车来到易某甲摊位玩耍,并在其收摊后,跟随易某甲到其住处听佛经。当日21时许,易某甲带易某乙到其建华村二组老家,播放佛经给易某乙听,23时许,易某乙称头昏想睡觉,易某甲便将易某乙安置到自己的房间,对易某乙实施了奸淫。恐罪行败露,易某甲起灭口之意,遂将易某乙骗至屋外垃圾坑边,采取用尼龙绳猛勒颈部,致易某乙机械性窒息死亡。2015年7月2日,易某甲在其住所院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甲明知被害人精神异常,缺乏认知能力,却对被害人先奸后杀,案发后,在公安机关对其传唤期间,其均未如实供述杀害被害人的事实,其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大,且又有多次犯罪前科,遂以被告人易某甲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易某甲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终审裁定:驳回易某甲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核准死刑。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