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6月24日上午,随县殷店镇一事故受害者家属来到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把一面绣有“破案神速 尽显警威”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表达对办案民警秉公执法、担当作为的感激之情。
2019年1月22日,湖北潜江居民徐某驾驶鄂S*****轻型厢式货车沿牛程线由岩子河往殷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328省道67KM+900M路段时,在超越同向随县殷店镇居民张某驾驶的鄂S*****号两轮摩托车时致摩托车倒地,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自认为两车没有接触事故与其无关离开了现场。经过办案民警现场调查走访和调取沿途监控及车辆刮擦痕迹鉴定比对并经支队复核,最终确定两车发生接触并据此认定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悉,伤者依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获得了10余万的民事赔偿,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伤者专程来到交警队送旗致谢。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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