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刘先生很是烦恼,原因是:元旦期间他远在随北的父亲进城了,来后到处逛了逛,在乘坐公交车时,发现许多老人一上车手里拿着一个卡,在收费箱那里按一按,就有语音提示:“老年卡”。他感到很奇怪,怎么有了这么个东西,不用投钱就可以乘坐公交车,而他得投一元钱才可以乘车。回去后,他就对刘先生说:“儿子,你也给我办个老年卡吧,我到处逛逛方便些。”刘先生兴冲冲地跑去帮父亲办卡,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只有城区的老人才能享受这种待遇,你父亲的户口在乡镇,不能办理。刘先生乘兴而去,扫兴而归。回家之后,他知道自己的父亲脾气硬,一向要强,本不想告诉实情的,但其父一再追问,无奈才告诉了实情。刘先生的一听就气愤不已,他最不愿意的就是人家拿他当乡下人,气得即刻就收拾东西要回家去,刘先生苦苦相留,父亲还是气愤地走了。为此,刘先生很是郁闷,向本报投诉,为什么老年卡只限于城区的老年人才能享用,难道乡下的老年人就不是老人吗?
新闻事件:“人比人气死人”
元月7日,记者乘坐11路公交车,在11路公交车上看到,城区内许多老人上车使用老年卡,也有一部分老年人没有使用老年卡,而是投币乘车。
记者随即与身边的一位使用老年卡的老人攀谈起来。“您老今年高寿?”“68岁啦。”“那您的老年卡是什么时候办理的呢?”老人回答:“几年前就办了。”“使用老年卡是不是很方便啊?”老人说:“肯定很方便啊,有了老年卡,我想到城区内的哪里去就到哪里去。”老人说这话时,脸上绽放出笑容。记者了解到这位老人姓何。记者又问:“何老先生,您是哪里的户口?”老人说:“我是城区的户口。”“老年卡怎样才能办到呢?”“凭退休证啊。有了退休证就可以办理老年卡。”据了解,何老先生退休前是市内一家企业的职工。
何老先生上车使用了老年卡,记者发现有一位太婆却没有使用老年卡,就问道:“老人家,您怎么不使用老年卡呢?”太婆回答:“唉!一言难尽。使用老年卡是有年龄规定的。要满65周岁才能办理老年卡,我今年64岁,还不是老年人,办不了老年卡。”老人说这话时露出了明显的不满。这位太婆的话刚说完,就有一位老先生接过话茬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你64岁没办老年卡,还有个盼头,明年就可以办了,而我呢,比你还大两岁,根本没有办老年卡的机会。”记者问这位老先生为什么没有办老年卡的机会,老人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说来也不怕你笑,我是乡下地户口,所以办不了,老年卡只是有城区户口的老人才能办。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设限的老年卡:三重限制“卡”老人
办理老年卡以方便老年人出行,本是一件敬老爱老的好事。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方便老人出行的老年卡,却对一大部分老人设了“卡”,使一些没有城区户口的老年人感觉到他们受到了歧视,也感觉到城乡差别的依然存在。
据记者了解,我市从2007年开始就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了乘坐公交车的老年卡。办理时收取30多元手续费,每年可乘坐720次。此项惠老政策一出,许多老人心里都乐开了花。深切感受到了政府敬老爱老的惠老政策,记者与之交谈的何老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但遗憾的是,这项惠老政策并未能惠及所有的老年人,而是有很大的局限性,是一项有限制性的惠老政策,其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户籍限制。乘坐公交车的惠老政策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的基础上的。据记者了解,此项惠老政策仅限于具有城镇户籍的老年人,而农村老年人是享受不到此项政策的。正如刘先生的父亲所说:老年卡让城里的老人们快活在心里,而农村的老人们是“干瞪眼”。
二:区域性限制。据了解,老年卡不仅将刘先生父亲这样的农村老人排除在惠老政策之外,而且虽然是商品粮户口,户籍在城镇的也受到限制,因为老年卡仅限于市区户籍的老年人,户籍在乡镇的老年人就不属于享受此待遇之列。这些老年人只能看着市区的老年人使用老年卡。
三:年龄限制。我市的老年人从2007年开始使用老年卡,当时是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就可以享受办理老年卡的待遇。但两年以后,办理老年卡的年龄提升到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划分被被推迟了5年,这就是那位说“我今年才64岁,还不是老人”的太婆发牢骚的原因了。
公交公司的说法:全免企业受不了,我们先从城区老年人办起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限制?对此,记者特意电话采访了公交公司的熊经理。据熊经理介绍,首先需要到民政局部门办理优待证,然后凭此证办理乘坐公交车的老年卡。熊经理还告诉我们,60岁与65岁老人的优待证颜色是不一样的。对于办理老年卡区域限制的问题熊经理是这样答复记者的:以前乡镇的老年人是可以办理老年卡的,后来有政策规定只能是市区的老人才能享受老年卡的待遇。年龄限制的问题熊经理也作了解答:以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可以享受老年卡待遇的,后来有政策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才能享受老年卡的待遇。
对目前出现的多重限制,市公交公司有自己的说辞:公司也没有说农村老人不能办理免费乘车卡,只是因为需要办卡的老年人太多,我们目前还没有那么大的实力,只能先从市区老年人办起了。况且,公交企业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如果由企业来承担免费乘车的费用,企业将难以承受。
市民有话说: 优待多限制,让人不理解
老雕虫 (网民):在惠老问题上对农村户籍、非市区以及不满65周岁的老人采取区别对待是不合法理的。政府对于老年人的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营造尊老敬老的和谐氛围,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如果对城乡老人进行区别对待,不仅没有体现惠老政策,也不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其实,很多地方就没有这种歧视性的作法。比如,武汉市在对于老年人免费乘车的问题上就没有歧视外地和农村的老人。武汉市对于老年人优待办法是:“长期居住在武汉市的外省、外市、外籍友人、港澳台同胞、军队离退休的老年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和社区证明,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新版红色《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和免费乘车IC卡”。希望我市也能尽快出台这种真正体现敬老爱老的惠老政策。
李老师(中学教师):在老人优待问题上,公交企业承担的是伦理方面的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承担老年人优待的最终法律义务的关键主体是当地政府。按照市场规律经营的公共设施,政府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命令要求对老人优待,老人享受的免费或优待那部分,应该由政府财政补贴,即政府出钱,老人享受。政府要求公交企业做的公益性行为,应该由政府补偿给企业。“是补偿而不是补贴。”建立一种合理的补偿机制,使得“政府请客”的单,企业只是“垫付”,最后还是政府来付账。只有经济关系理顺了,优惠政策才能顺利地长久执行下去,仅仅把造福老人的基础建立在公交司机和企业的觉悟上,是不可靠的,也是不合理的。
宋莉(化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属于随州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随州市公交企业不履行政府规章规定的优待办法,违反了政府规章,但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当事人如果认为企业违反了政府规章,可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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