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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停车别忘放置警告标志

时间:2012-09-24 20:52:48  来源: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  作者: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离开车行道时,驾驶员须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在车后方8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对不按上述要求设置的,可对驾驶员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应当说,故障车警告标志,是每一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备的安放用品,国家的交通法规对使用此标志也有明确的规定。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在车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且要求与车上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使用。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事故或故障具有突发的特性。而此时,驾驶员的注意力往往会集中在处理事故或排除故障上。殊不知,一辆坏车停在路上,本身就是事故隐患,且容易引发二次追撞,这种事故已经屡屡发生。机动车驾驶员按法规的规定,在规定的距离内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对保证安全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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