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都市网讯 电改期间被原单位列为“外来户”无力负担开户费一直未开户,现在有能力开户了,而市供电公司则认为有单位归属的只能由单位申报 ,可是原单位却称没有义务再为其负责。近日,家住农业科学研究所棉花原种场宿舍的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家安装电表陷入两不管状态。 李先生是土生土长棉花原种场人,1982年就在原种场务农,1983年因土地带工在农科所参加工作, 之后调出,调出前在原单位获福利分房。2010年,农业科学研究所(棉花原种场)向供电公司统一申请报装实行电力线路改造,将他列入外来户,让其交纳4500元的费用,李先生当时因家庭困难,无力缴纳费用,没有参加该行动,后来一直靠在邻居家里“借电”生活。2012年7月李先生提出个人申报安装电表,供电公司认为李先生住房属于职工住宅,且错过单位统一办理一户一表行动,属于没有改造到位的用户,需要由棉花原种场申请办理用电手续。
为什么本地户口居民用电竟被列为外来户管理?记者走访了农业科学研究所(棉花原种场)。该单位欧兴旺主任表示,农科所(原种场)的电改是依据是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把用电用户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就是外来户需个人支付电改费用4500元。他说,李先生因工作关系外调,才被划为外来户,且电改时李先生不愿办理,如今电改早已结束,农科所(棉花原种场)没有义务再为其单独办理安装电表手续。
而随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职工住宅安装电表只针对单位统一报装。李先生的用电报装属于职工住宅的办理范畴,由单位申请办理,棉花原种场也分批办理过类似李先生这样的问题手续。因此,客服中心建议李先生:这属于棉花原种场历史遗留问题,需去找棉花原种场协调申请报装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曾都区农业局了解情况,曾都区农业局表示他们将和上农场进行协调沟通,以单位名义向供电部门递交申请解决用户安装电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