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四公司武黄项目部在施工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狠抓五个方面的公开。项目众志成城建设一个廉洁、优质、高效的队伍,共同为企业筑牢一道严实的“防护墙”。
该项目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实施“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规定凡与项目签订责任书的施工队都要实行“阳光工程”,项目经理是实施“阳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活动,并抓好五个方面的公开:一是施工公开。公开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大型设备租赁和使用情况。二是招标公开。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严格实施招投标,公开选择分包单位和劳务施工队伍。三是采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材料、大型设备租赁等采取择优采购,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四是监督公开。公开检查和处罚的职责权限、处罚幅度、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等。五是对施工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都要做到及时公开。
他们在形成施工管理方案的同时,制定实施“阳光工程”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严格实行承包合同、采购合同与廉政合同双签制。将“阳光工程”的实施纳入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明确到人,将“阳光工程”纳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在实施“阳光工程”的过程中,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对落实好的单位和工程项目,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给予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
如今,“阳光工程”正在这个项目部蓬勃开展。他们积极创造条件,上墙上报,让职工心知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