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都市网讯 近日,曾都区万店镇村民马某因涉嫌非法采砂、且拒不执行水政部门处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成为因非法采砂被警方处以刑拘第一人。
5月18日,曾都公安分局接到区水利局移送的一起案件:曾都区万店镇新中村村民马某兄弟二人未经水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7月份开始在本村河道小月湾河段进行非法采砂,区水利局监察大队先后多次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马某兄弟二人拒不执行,仍继续非法采砂。经测量,马某兄弟共违法采砂20079.5立方米,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目前,马某兄弟二人,一人被刑事拘留,另一人负案在逃。
警方提示,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非法采矿罪”,即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