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都市网讯 近日,在曾都公安部门的处理下,随州市曾都区菲尔斯特帐篷厂拖欠59名员工工资76346.50元得到圆满解决。
2012年5月19日,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随州市曾都区菲尔斯特帐篷厂杜某等59名员工集体投诉,称该单位拖欠他们两个月工资未发,老板已经不知去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该单位拖欠59名员工2012年3月份和4月份工资76346.50元(含一人2月份工资)情况属实,对该单位下达法律文书,督促该单位迅速支付员工工资,由于该单位已关闭停止经营,且法定代表人不在随州,去向不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下达了《立案告知单》。公安机关将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徐某列为网上逃犯,并在浙江当地对当事人徐某进行了拘捕,摄于公安部门的威力,当事人同意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款,被拖欠的员工工资款76346.50元已被打到指定的帐户上,等待当事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