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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权益责任消费 推进神韵随州建设

时间:2014-03-12 20:12:37  来源:市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志勇

       消费者权益日是所有消费者值得庆贺的一个节日。在第3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积极贡献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过去的一年里,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全市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引导科学消费、调解消费纠纷、畅通投诉渠道、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承担社会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权等方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挖掘消费潜力以及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推动消费升级”。今年,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着重体现新《消法》创新的立法理念,在全社会吹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的倡导,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要把握住这次改革的机遇与挑战,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希望工商、质监、农业、物价、商务、旅游和卫计委、食药监、住建委等消委会成员单位,扎实做好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种违法行为,对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批发等实施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有力的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做好新《消法》的宣传,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理念的引导。广大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要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消费者的维权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要提升执法监管和消费纠纷调解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延伸维权工作触角,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大对受侵害消费者的救助力度,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安全消费环境,维护随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让我们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强屏障,着力把随州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消费环境最优地区,为推进我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做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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