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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依法行车明白卡

时间:2014-10-14 17:41:22  来源:市交警支队  作者:

 

为全面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专项行动,达到摩托车“行车有号牌,上路有保险,进城有专道,停车有泊位”的规范管理目标。

一、优惠摩托车办牌办证

存量摩托车办牌办证实行“三免两减”优惠政策,即承诺交纳车购税、承诺交纳车船使用税、免收年检费、体检费减半,考试费减收80元。办齐摩托车牌、证、险只需400余元(减免前需交1100余元),优惠比例达60%以上。其中摩托车一年交强险120+人身意外险60元=180元,平均每天0.5元,一旦发生事故,可享受保额12万元。

此政策执行到201412月底截止。

二、电动车购保险、免费上牌

出台《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车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53元、自愿购买人身意外险50元后,到公安交警部门免费上牌。电动车免费上牌今年10月下旬启动。

三、摩托车进城走专道、停放进专用泊位

随州城区清河路、汉东路、沿河大道、交通大道等内循环线已专门开辟了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车道,请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觉走专用道,等红灯时进入路口前置等待区,停车进入有地锁的专用泊位,保秩序、保安全。

四、对无牌摩托车实行“断粮行动”

随着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和反恐形势的需要,借鉴外地经验,201411月份,对无牌摩托车实行“断粮行动”,全市所有加油站不得为无牌摩托车加油。一经发现无牌摩托车进站加油,请拨打举报电话:110,公安交警部门将就近调度警力予以查扣。

五、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引发交通事故占涉摩事故的70%以上,加装“遮阳伞”、 货运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等也是当前涉摩事故的主要诱因。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走专用道、加装“遮阳伞”、 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及货运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请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觉拆除,争当文明交通行为人;拒不拆除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车、强拆,并予以500元以下罚款。货运三轮车有“三超”行为的,将一律扣车、卸货、转运,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随州市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二0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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