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通报一批非法吸资案
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1月8日上午,随州市公安局在二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蔡秀国就我市公安机关整治“酒驾、醉驾”情况,“10.16”重大盗掘古墓葬案件情况,邓某、徐某诈骗和王某、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管理工作情况作出通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杨春玉注主持新闻发布会。曾都区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新闻科等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就记者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编钟之声报等报网媒体记者参加。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邓某、徐某某、王某某、李某某非法吸资案件。
邓某,曾都区农民。2006年至2014年3月,邓某、张某某以做手机、电脑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2%、5%甚至20%的高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向291人集资流水达8.2亿余元,邓某挥霍近500万元,张某某非法盈利1000多万元。目前,邓某、张某某、张某被检察院机关批准逮捕。
徐某某,随州某媒体节目主持人。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间,徐某某以与他人合伙开发房地产需要周转资金、其父亲工地购买设备需要资金和创办电视栏目需要资金为由,以虚构的事实直接骗取18人现金1000余万元。徐某某一方面拆东补西还款还息,一方面购买高档轿车、化妆品、衣物等用于挥霍,至罪行败露,外逃他乡。2015年元月1日在河北邯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王某某,广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以来,王某某以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高息向群众借款2000余万元,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造成出借人共1500余万元无法偿还。2013年4月17日,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某某,广水应办居民。自1992年以来,李某某以做邮市生意为名以年息为24%的高息,向亲朋好友吸储并授意其妻方宗清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截止2003年6月份共吸收公众存款达2500余万元,涉及储户400余户1000余人,所收资金部分用于其子李某某在上海经营邮市生意,部分用于其支付储户利息及个人消费。2003年6月17日广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从存款罪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在对李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当事人一方面层层不断上访,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一方面继续到李家逼债。李某某深感此生欠债难以还清,选择自杀了结终生。
据通报了解,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侦破的数起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形式多样,案件多发;周期长,数额大;高额利诱,受害人多;追赃困难,损失难挽等特点。有的集资诈骗作案人有经济实体,因盲目扩大规模,造成资金短缺而集资;有的是过于乐观市场预期,大干快上而集资;有的因集资背负了沉重的高利贷,入不敷出而崩盘;有的纯粹是追求个人享乐,编造事实,欺骗他人,根本不打算欠帐还钱。各式各样的集资诈骗行为多发高发,形成了一道暗流,严重侵蚀了社会机体,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隐患。从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看,犯罪嫌疑人从预谋到实施,都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他们的非法集资行为,一般都经历了口头宣传、募集资金、还本付息、到最后不能正常维持而崩盘等环节,短则一年半载,长则8年。集资诈骗金额巨大,少则1000万元,多则过亿,甚至数亿元。犯罪嫌疑人在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过程中,都是有多个令人看似信服的理由,真假难辨,似是而非;都是有高于银行数倍的利息,在诱惑你,你要他的高息,他要你的本钱;钱在他手里,给不给你由他;开始是按期付息,很讲信用,后来人去楼空,息本无归。这种集资诈骗行为很容易让人上当受骗,几起案件中,上当受骗的人都在数十人以上,有的高达数百人。
通报表示,公安机关政法对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犯罪,严查严惩,毫不手软。同时对那些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充当二传手、赚得利息差的人,要以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予以查处。对非法集资的款项和利息,流到哪里,追缴到哪里;对拒不退还的,要以隐瞒、掩饰犯罪所得,采取强制措施;对赚了利息亏了本的集资人,尽力帮助其挽回损失,但对借此闹访缠访触犯法律的,也要坚决依法打击。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