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目的是要通过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质监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和市场监管部门,应顺势而为,从理顺体制机制着手,建立符合质监工作实际的行政审批体系。
一、当前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制度面临诸多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地方政府改革,要推进简政放权,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当前,质监部门面临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流程繁琐、审批监管薄弱等诸多困境。导致系统内上下忙于应付具体事务的办理,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重审批轻监管,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群众和社会反映较大。许多行政许可程序设置极为繁琐,缺乏科学性。经许可的企业,产品、生产条件等许可事项稍有变化,就要没完没了地去办理许可变更、补充审查、乃至重新取证等。例如,《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只对经批准的计量器具名称、型号等项目有效。新增制造、修理项目的,应当另行办理新增项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制造量程扩大或者准确度提高等超出原有许可范围的相同类型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者因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改变导致产品性能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其实,一个企业经过审查,获得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就意味着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值得信赖的。生产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只要属于同一类型,至多按照《计量法》的规定,作一下样机鉴定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将许可证细化到名称、型号、量程、准确度等级等。不仅如此,几乎所有的许可,有效期都只有3-5年,期满延续时,需要提前3-6个月提出申请,而换证的程序基本等同于首次办证。于是,在质监部门现有的行政许可制度体系面前,企业永远在路上——在申请许可的路上。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促进质监部门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
深化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达到保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以及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目的。
过多过滥、过于繁琐的行政审批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去对冲这个制度。每一次申请,无不是在抬高创业门坎,挤压其利润空间,抑制其快速反应市场的能力。由于审批项目过于繁琐,任务过重,质监部门不得不将大量的行政资源耗费在审批上,势必导致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带来了工作质量的风险和廉政风险。此外,由于无证的问题直观,好查,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热情查处无证产品,客观上放松了对重要工业产品特别是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导致了执法重心的错位。尽管,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给质监部门所属的技术机构带来了一些利益,但是扩大了行政风险,偏离了监管方向,既妨碍了质监部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又降低了服务意识。更阻碍了创业、创新,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格格不入。
三、深化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近年来,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环境改善和行政效能的提升,经过了多轮的清理、改革。目前,质监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上都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国家局规范性文件所设定,几乎所有的许可程序都以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形式统一规定,因此,减少审批事项,完善许可规则,优化许可程序,释放制度红利的关键在国家局。审改更应当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离开了顶层设计,基层各自为政的审改实践不仅事倍功半,还会遭遇合法性的瓶颈,使基层部门承担不应有的风险。解决地方质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种种问题,应从源头着手,进一步深化质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应加快修改现行的质监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否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检验质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准。可以由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可以由基层局且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市县局办理。同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负面清单”)管理,除目录内事项外,质监系统一律不得审批。
(二)进一步再造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阳光审批。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程序化和流程再造,确保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化、有序化和效率化。同时,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全面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一般服务事项实行“一周办结制”,确需现场勘查和研究决定的最长承诺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报件初审不超过3个工作日。除确需现场审查的外,全部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降低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逐步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实时查询、群众评议、绩效考核、综合统计”六位一体的网上审批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窗口管理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二是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加强管理,创新培训方式,多途径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质监窗口”形象。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及管理服务事项工作指南和服务工作流程图,完善便民服务,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办理流程图。同时,严格落实质监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服务评价卡”反馈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精简下放和有效治理的原则,把大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给市县局,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管好。要坚持市场“宽进严管”的改革定位,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同时,建立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通报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干部队伍建设,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许可,推动质监事业快速发展。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