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石油湖北销售随州分公司的大力支持!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我们始终致力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降低双方风险。为了您的资金和油品安全,我们郑重提醒您:
1.我公司禁止以现金方式收取油品货款,请不要将货款交给我公司任何员工。
2.请不要向我公司任何个人账户支付油款,应通过转账、汇款方式直接支付到我公司指定收入账户。
3.请不要委托我公司任何员工代您保管银行卡,我公司销售人员无资金收款权利、无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权利。
4.请您按照我公司规定及时提取您的油品,油品客存和资金余额每月核对、每半年签认,确保您油品和资金安全;若未按时提完油品,我公司按规定保留收取仓储保管费的权利。
5.请以书面形式指定贵方负责油品采购业务的人员信息,防止不法人员冒用贵方资质;业务过程中的销售单据、销售发票、运输发票仅限该联系人领取,如果需要其他人员领取,请书面授权并书面告知我公司;请妥善保管《付油通知单》客户联原件,该单据是贵方提油的唯一凭证。
6.如果您购买的油品属于自提,请以书面形式指定贵公司负责运输人员、车辆信息,携带《付油通知单》客户联原件换票提取油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应向第三方出具书面授权提取油品委托书并交我公司。
7.如果您购买的油品需要我公司配送,我公司对您的油品配送仅限于您书面提交的配送地点,如果您需要变更或增加配送地点,请提前将变更或新增配送地点的书面告知我公司,以便我公司及时登记和变更;当油品送达后请您检查我方配送车辆油罐铅封完整性,并在卸油完毕后协助我方对罐车施回封。
8.汽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请您严格遵守国家、湖北地方法律法规及属地政府职能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为所属作业车辆配备合规的随车应急处理器材与安全防护设备,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不符合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请您提醒司乘人员在我公司入库提油时,应在油库人员引导下,正确佩戴安全帽、防静电劳保服、防静电鞋等劳保用品,并接受培训;携带作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各种资质证照及检测报告,以备检查,所有资质文件应真实、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属地政府职能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单车装车作业量不超过车辆行驶证规定的核载重量,规避超载上路安全风险及法律监管责任。
9.如果出现我公司员工要求您将油品货款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或要求将货款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之外账户,请您拒绝支付,并立即联系我们。我们的监督电话是:027—86711211。
10.如果您在我公司购买的油品出现数质量问题,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为您服务的销售人员,我们会及时帮助解决。如果发现配送司机存在盗取油品的行为,请拨打我公司举报电话:0722-3585603。
我公司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名称:工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销售分公司;
账号:180502222925008863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销售分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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