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7月16日下午,随州中院院长董伟威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贿案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湖北庭审公开网全网同步直播,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和机关干部旁听庭审。
经查,上诉人晏某某与同案人曾某某为购买随州市棉花原种场一块土地,向时任原种场(国家事业单位)场长黄某某等行贿7万元。一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晏某某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且行贿过程中属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原审量刑过重,遂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庭审中,审判长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阶段,针对有争议的事实通知两名证人和一名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法庭最终当庭宣判,判处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整个庭审重点突出,规范高效,秩序井然。
董伟威院长表示,此次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行贿案并当庭宣判,一是扩大司法公开的需要,法院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向全社会同步公开直播庭审,既满足了社会监督的需要,也有利于鞭策法官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更加规范审判程序;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的需要,随着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不断发展,对打击贿赂犯罪提出新的要求,惩治贿赂犯罪不仅要打击受贿行为,也要同步打击行贿行为,只有行贿受贿一并从重打击,并加强庭审宣传教育作用,才能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心内容就是突出庭审实质化,此次通过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和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并当庭宣判,促进庭审实质化迈上新台阶。今后,在以往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的基础上,我们法院庭审直播、当庭宣判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也将成为常态。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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