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5月16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刑事拘留一名驾驶无牌拼装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犯罪嫌疑人。
3月25日晚8时许,张某驾驶无牌拼装土三轮车,沿老316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厉山镇神农加油站附近时,与同向前方李某驾驶的人力两轮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通过以车寻人最终查获到张某,张某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李某受伤住院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致他人重伤,但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且其驾驶无牌拼装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又逃离现场,这些都是违法的加重情节,也涉嫌交通肇事罪。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选择逃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带来牢狱之灾!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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