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然而,酒后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近日随县交警大队在开展冬季交通事故预防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又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人员张某,张某终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在迈进拘留所大门时张某悔恨不已。
2021年1月9日13时45分,在随县吴山镇唐王店村一组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交通事故。当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有饮酒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驾驶。在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曾于2020年6月11日酒后驾车被吴山派出所查处处罚过,案发时还未间隔半年又饮酒,属二次酒驾,而这次酒驾还酿成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付出比上一次更惨痛的代价,祸及他人。同时张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办理号牌等违法行为,经报县公安局裁决,决定给予张某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