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1月5日20时49分许,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令称:在广水市骆店镇通村公路草店村路段,有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被撞,生死不明。
接到警情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现场附近无监控设施,55岁的死者黄某某衣服上仅留下一块蓝色灯罩碎片,肇事车逃逸。鉴于案情重大且复杂,事故处理民警立即报告大队主要领导。大队长张存桥迅速带领大队增援力量赶往事发地,现场成立侦破专班。
根据蓝色灯罩碎片唯一线索,专班民警经分析初步认定,肇事车为二轮摩托车。锁定车型后,张存桥连夜带领民警赶到市公安局一体化专班,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模糊发现一辆蓝色二轮摩托车在事发现场停留过。掌握情况后,民警通过反复摸排获知,死者黄某某当时驾驶鄂SZ92XX二轮摩托车沿骆店镇通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骆店镇草店村路段时,因摩托车后座载的鱼掉落在地,黄某某将车停靠在路边,下车步行到后面去捡鱼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选成黄某某当场死亡。
当日上午,侦破民警沿途调取多处私人监控视频。后在草店街一商店的视频中发现,鄂SN19XX铃木125蓝色二轮摩托车在该店停留一小时,该车与现场停留的车型及车身颜色基本相似,民警找到56岁、家住骆店镇青堆村的该车驾车人石某某,并查扣涉嫌肇事车。1月6日11时许,通过民警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攻心,在铁的证据面前,石某某对自己驾车肇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石某某于1月5日20时23分许,驾驶挪用的号牌鄂SN19XX铃木125蓝色二轮摩托车行至事发地肇事后,害怕承担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抱侥幸逃离现场。回家后,石某某仍不放心,又驾驶该车到陈巷镇一摩托车修理店,将破损的摩托车进行修复。本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不想,还是被广水公安交警识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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