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以来,区燃安办组织商务、住建、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和属地政府等单位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餐饮服务主体忽视燃气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市场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燃气安全责任制,依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迅速更换"三件套"(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接受有关单位的检查督查。逾期没有落实的市场经营主体将受到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曾都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9月12日
(编辑 周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