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万店镇对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门店进行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从源头抓好畜产品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创新机制,加强监督,严厉打击各种影响畜牧业发展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区畜牧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分赴各镇 (办)对兽药饲料经营户、规模养猪场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对经营和使用的畜牧投入品进行彻底清查,查库存物品、药物和饲料购销记录、养殖户的养殖档案、饲料药品进货发票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责令检查对象限期改正,否则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养殖户进行严禁饲喂“瘦肉精”等化学添加物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得到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
动物检疫员严格按照 《产地检疫规程》操作、出证、监督规模养殖场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产地检疫“五到位”,即检疫项目到位、检疫程序到位、检疫标准到位、检疫处理到位、检疫记录到位。强化屠宰检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跟班作业、随宰随检、有宰必检,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不合格肉品进入流通环节。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管理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为养殖户先后两次举办了食品动物禁止添加药物和化学药品培训班,重点讲述了食品动物禁止添加的药物和化学药品名称、种类,“瘦肉精”的危害,养殖户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违反相关法规可能受到的处罚等,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畜产品安全意识。
截至6月底,我区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企业)155家。抽检养殖场生猪尿样350份,抽检屠宰场调入生猪尿样451份,未发现阳性。对全区33个饲料经营门店涉及108个经营饲料品牌进行抽检,共抽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21批次。共检查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36家,抽检各大超市畜禽产品23批次,送省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没有发现畜禽产品中含有违禁药品成分。编辑严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