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马某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与侥幸行为“买单”。
5月1日劳动节当天,随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组织民警在厉山开展查酒驾集中行动。14时40分许,马某驾驶鄂S5****号奥迪牌小轿车从随县封江水库往厉山镇镇区行驶,当车行驶至厉山镇二桥西桥头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闻到马某身上有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马某也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苦笑着对民警说“五一”假期以为你们都休息了。当民警要求马某出示驾驶证,马某支支吾吾不能出示,后经进一步查实,马某因为去年在城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了,此次还属无证驾驶行为。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马某无证及酒驾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做出罚款3000,行政拘留15日之处罚。马某因执迷不悟,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与侥幸行为“买单”,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
交警提醒:醉驾酒驾、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开车有人“证”,上路车有“牌”是前提。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