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钟之声报 随州都市网讯 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厉山镇开展交通安全百日秩序整治行动中,在厉山一桥头查获一酒驾违法行为人刘某,办案民警瞅着违法人非常眼熟此处同一违法情节被处罚过,时隔不到一年,胆大侥幸再次酒驾。
后刘某因二次酒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罚款2000元,处以行政拘留5日。刘某面对这次酒驾不一样的处罚在蹅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
交警温馨提示:驾车人有“证”车有牌是前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切莫心存侥幸,违法必被抓,遵守交规,远离酒驾,珍爱生命,平安回家!
(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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