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王洪军,1995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临床医疗系,同年进入公安系统从事法医检验鉴定工作。1999年被随州市政法委评为“严打先进个人”;2000年在湖北省公安厅法医学知识竞赛中荣获优胜奖;2007年被随州市科技局、公安局授予“公安模范科技人才”;2009年被随州市公安局授予“刑事科学技术运用能手”;2010年被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授予“刑侦岗位能手”称号,同时被随州市公安局聘为“一级刑事科学技术专家”;2011年被随州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底当选随县第二届政协委员。先后发表论文《关于头面部损伤鉴定标准的若干条文的再认识》、《内脏异位畸形尸检2例》、《运用技术手段破解中毒谜案》等。
从警十七年来,他爱岗敬业,总是要求“最远最艰苦的现场我去”。他每年出各类案件现场100余起,检验鉴定300余人次,出具各类鉴定书200余份。他经常说:“案情就是命令,我们早一分钟到达现场,就能够多提取一份有价值的物证,就能够为案件的侦破多贡献一份力量。”
耐得住寂寞,风霜雨雪苦作舟
法医工作不像警匪片中那么风光,需要的是一丝不苟和耐得住的寂寞。从参警的第一天起,他就认识到工作的特殊性。“每一具尸体都牵涉到一条人命,人命关天,绝不能因为我们勘验错误而造成冤假错案。作为一名法医,我们必须准确的取证,才能查清众多扑朔迷离的案件。”这份重大的责任沉甸甸地压在了王洪军身上,他不敢有丝毫懈怠。随州的高山险滩见证了他忙碌矫健的身影,随州的荒野密林留下他凝重坚定的脚印,通过现场勘查和尸检,他让一具具腐烂、狰狞的尸体“说话”,让隐藏在背后的真凶现形,让留言蜚语消弭在铁的证据面前。
2008年7月29日一大早,他骑摩托车到西城草店子“陈秀菊被杀案”现场收集物证检材准备到武汉送检,骑摩托车返回单位途中不慎摔倒,造成左肩关节及左膝关节粉碎性骨折,因公负伤,被评定为九级伤残,湖北省民政厅参照《军人优抚优待条例》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躺在病床上,他仍然不忘工作,经常提起其他案件的检验情况,并委托单位同事帮忙他处理好他未做完的工作。休息不到半年时间,他就迫不及待地带伤回到工作岗位。就这样,他每天“打着康复锻炼的幌子”瘸着腿坚持步行上下班,帮忙同事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2009年1月5日曾都区洛阳镇发生一起死亡8人的特大凶杀案。案情就是命令,他顾不上旧伤,主动请缨,并随其他技术人员冒雪迅速赶赴现场。当晚寒风肆虐,他和另外2名法医一起连夜对8具尸体进行了检验,并准确推断认定了6名死者的致伤工具和死亡时间。次日,他来到熊振林废品收购站勘验现场,面对复杂而恶劣的环境,他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忍受腿部的剧痛或站或蹲,硬是在现场提取了各类痕迹物证100余份,为再现犯罪过程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振林立下了汗马功劳。回到单位,他又连续一个星期加班加点分析现场,赶制现场材料,饿了喝口水,累了扑在办公桌上打个盹。鉴于王洪军同志在此案中的突出表现,局领导拟给予荣记个人三等功,他却毅然把立功受奖的机会让给了单位的老同事。
挑得起重担,攻坚克难显身手
2009年7月,随县公安局随新随县的设立而成立,他被随州市公安局委派至随县公安局担负起刑事技术队伍的组建工作,作为县局筹备组先期四名工作人员之一。技术人员少,他拖着残疾的身体顶上;经费支出紧张,他自己掏腰包垫上,就这样百手起家,多方筹措资金,添置现场勘验设备,千方百计招兵买马,迅速担负起随县范围内各类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随县公安局成立以来,辖区共发生10起命案,王洪军带领技术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全面细致勘验每一起命案现场。2011年以来,随县辖区连续发生5起命案,王洪军带领一班人,攻坚克难,连续作战,啃现场,收证据,为随县公安局阶段性命案全破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待到随县公安局刑事技术筹备工作基本就绪,这时他才住进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取下钢板内固定,这一次,他才心安理得地“笑纳”了随州市公安局授予的“个人三等功”荣誉。
深厚的知识积累,让王洪军同志在工作中不管面对多么复杂的局面,总能做到举得若轻,很多看似山穷水尽的案件在他的经营下,都最终柳暗花明。2010年5月3日,厉山镇区一卤菜店夫妇俩被人杀死。因案件发生地在闹市区,案犯作案手段残忍,一时人们谈案色变。王洪军临危受命,火速赶赴现场,带领技术队一帮弟兄全面细致进行勘验,很快拿出了技术鉴定意见,并再现了作案全过程:根据死者的机械性损伤多而重,结合现场室内没有翻动情况,他果断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仇杀案件,精准地确定了案件性质;根据损伤形态,准确推断致伤凶器为砍刀类锐器;根据死者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结合尸温的测量数据,推断死亡时间在凌晨2时左右。侦查专班依据科学的鉴定结论迅速进行调查访问、走访摸排,很快犯罪嫌疑人汪小军被纳入侦查视线,但汪小军心理素质稳定,顾左右而言他。王洪军决定一边从外围收集证据,一边请求心理测试查清其生活轨迹及社会关系,技侦同步,经过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汪小军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对整个作案过程供认不讳。
2011年7月31日唐镇迎鹤村又发生一起双尸命案,这是2011年随县发生的第四起命案。王洪军顾不上伤残的左上下肢,带领刑事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天气闷热,眼看就要下大雨,中心现场大部分位于室外,证据的保全势在必行。他一边指挥技术人员迅速固定提取证据,一边安排群众搭帐篷保护现场。现场勘验工作有条不紊地在进行。大家从上午到傍晚没有吃一顿饭,没有喝一口水。傍晚时分,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现场勘验已完毕,王洪军才深深松了一口气。为了尽快为侦查指明方向,他顾不上片刻休息,亲自带领队伍解剖检验尸体。此时路面泥泞不堪,灯光下蚊虫飞扰,王洪军挥汗如雨。突然几只蜜蜂在灯光的吸引下蛰向他的颈部,顿时红肿起来,疼痛难忍。王洪军一心想着侦破案件,简单用肥皂水处理下伤处,活动一下酸痛的肢体,重新投入战斗。晚上十点左右尸检完成了,这时他才觉得饥肠辘辘。拿起工具箱,冒着大雨,踩着湿滑的地面,深一脚浅一脚步行回镇区吃饭。紧接着,他连夜向专案组通报了技术鉴定意见。果断认定了案件性质并准确推断了作案工具。三天后犯罪嫌疑人张中礼被抓获,他交待作案工具扔在家门口堰塘内。王洪军带领技术人员顶着酷暑,硬是在泥塘内摸索了整整一下午,终于将凶器菜刀交给了侦查人员手中。至此,”7.31杀人案”成功告破。
经得住考验,撰书立说见功底
2005年2月18日接均川派出所报案:正准备外出打工的均川镇湾当冲村村民李汉阳突然死在自家卧室的床上。王洪军赶到现场时,死者亲属已经开始安排后事,尸体被人抬至堂屋里,中心现场(即死者卧室)已变动,当时案件性质还不十分明确。王洪军认真清理摆放无序的物什,并进行归位拍照固定,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他把现场所有涉及到能装毒药的药瓶、水杯等相关物证都进行提取收集保存,如在中心现场发现左右两床头柜子上分别有一红色水瓶盖和搪瓷杯及床头架子上的扁平药瓶,药瓶上写有“六味地黄丸”的字样;梳妆台上有一白边中间有花的搪瓷杯,杯子上有一白色的盖等相关物证一一提取收集保存。并及时将上述物证和死者李汉阳的胃及胃内容物送省厅进行理化检验。省厅理化室通过气质联用仪在死者李汉阳的胃及胃内容物中检出了“毒鼠强”、“舒乐安定”,在犯罪嫌疑人龚道凤作案当天所穿的袄子口袋(已洗过)中检出了“毒鼠强”,通过扫描电镜在红色塑料水瓶盖及白色搪瓷杯中检出“液态金属汞微粒”。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通过扫描电镜——能谱检验在死者李汉阳的胃及胃内容物中检出了“汞元素”。以上检验结果的获得完全印证了龚道凤作案的过程,为整个案件提供了铁的证据。“2.18”投毒案堪称2005年开春第一命案,刑警二中队和技术队为主组成的侦破专班仅用十天时间成功破获此案,案件侦破后王洪军以《现场勘验仔细,物证应用充分,技术破命案》为题进行个案报道被省厅刑警总队情报信息对策处专网录用。
2005年5月22日,何店镇杜家湾村村民王道国(男,49岁)吃晚饭后不久“口吐白沫,倒地抽搐”不治身亡,死者同胞兄妹感觉死亡不正常遂报案。接案后作为主检法医的王洪军率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尸检表明:死者生前发育营养良好,尸表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十指甲轻度青紫,胃粘膜可见明显点片状出血,肺淤血水肿明显,具备中毒征象。结合调查情况他果断认定这是一起投毒杀人案。并迅速提取死者胃及其他器官进行毒化检验,结果在死者王道国的胃及胃内容物内检出“毒鼠强”剧毒鼠药成份及“敌敌畏”有机磷农药成份。现场伙房提取的王道国吃晚饭用的饭碗中检出“毒鼠强”剧毒鼠药成份。现场院内提取的一次性塑料杯中检出“敌敌畏”有机磷农药成份。在犯罪嫌疑人赵正珍裤子口袋中及指甲垢物中检出微量“毒鼠强”剧毒鼠药成份。从而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将此案办成了不折不扣的铁案。案件侦破后他又进行归纳总结,从刑事技术的角度结合上述两起案件就“投毒案件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发表自己的看法,该文章又被省厅刑警总队情报信息对策处专网录用,被《刑事警察杂志》选用。
社会各界的评价
党委:作为随县公安局刑侦技术业务骨干,王洪军坚持用证据说话,先后参与处置随县辖区内发生的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及时锁定证据,为案件的侦破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单位领导:王洪军是公安局技术业务骨干,他是让证据说话,用证据链条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业务专家,为随州公安系统侦破企业重大疑难案件作出突出贡献,建县以来,亲自勘察现场500余起,解剖尸体100具,破获现行命案8起,破获重大系列性侵财案件190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50万余元。
单位同事:王大队长以身作则,认真细致勘验现场,无论大小案件都一丝不苟在现场提取证据,为侦查破案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生活上也很关心下属,团结同事,是一位称职的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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