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做的都是具体事,是我想要的生活”
——记随州市拘留所正科级侦察员秦光春
人物名片:秦光春,男,58岁,197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督,随州市拘留所正科级侦察员。1994年被省公安厅嘉奖一次;199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1999年——2002年连续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04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被市公安局表彰4次。
秦光春同志从事公安工作三十九年,用平凡而忙碌的日子诠释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去年5月,随州市拘留所迎来一名特殊的人员严某,严某于2006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劳教一年,此次因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司法工作人员被法院执行拘留。因严某对办案单位的处罚不满,入所时情绪激动,不服从拘留,不认为自己违法,反认为是办案不公。情急之下,当班民警请来曾经管教过严某的秦光春来作其思想工作。当时秦光春正在休假治病,接到电话后的他二话没说就立即赶到拘留所。考虑到严某的情绪极度不稳定,秦光春放弃了休假,主动担当其主管民警。他精心制定了针对性的管教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使严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认罪悔过书。严某拘留期满离开拘留所时,他拉着秦光春的手深情地说:“感谢您的关心教育,我保证出所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民、一个模范丈夫、一个好父亲。”
2012年,公安机关开展声势浩大的破案会战,监所羁押量和民警工作量倍增。秦光春在做好本职管教工作的基础上,还负责了新建拘留所基建工程的监理工作。每周值两个班,每个班几乎都是工作24个小时,平时还要负责二三十人的思想工作。有糖尿病、高血压的他,每天都靠药物来维持正常的工作,正是因为这种奉献精神,在他的模范带领下,拘留所的管教工作、新建拘留所的工程都有序地运转着。
秦光春同志曾放弃了一次当局长的机会,毅然坚守在基层,他说:“基层做的都是具体事,是我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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