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四心”铺就平安畅通路
——记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王波同志先进事迹
王波,男,49岁,现任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兼四中队中队长。王波同志1986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随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城区中队、唐镇中队、殷店中队、小林中队、一大队四中队工作,至今在交通管理一线奋斗了二十六个春秋。他把根深深扎在群众中间,默默挥洒智慧和汗水守护一方热土。他不仅有执法如山的冷面威严,更有一颗真情为民的赤诚之心。他用真情确保道路畅通,用真情促进社会和谐!缕缕真情源于他火热的“四心”:
潜心管理
对交通管理精益求精,有股锲而不舍的钻研劲头。在交警一线奋斗26年,在基层中队工作时,每天清晨,王波不因为第一个上岗,路上群众稀少,指挥动作就有所怠慢;每天傍晚,他不因为最后一个下班,劳累了一天,动作就有所松懈。寒暑交替,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王波都咬牙坚持,练就了过硬的交通指挥本领,他的动作标准规范,刚劲有力。在城区中队时,王波管理的辖区地处市中心,人口密集、车辆众多,每天的高峰期,王波坚持在交通流量大、车辆行人多的路口指挥疏导,平时驾车在辖区全方位巡逻,严格查纠交通违章。
为了解辖区道路、路面情况,他针对辖区条干、支道路,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分析研究辖区影响通行秩序、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找出事故易发、多发地段,采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巡逻监控等措施,使昔日的交通秩序乱、事故多发“黑点”变成了今日的安全示范路。
公心执法
在交通管理中唯“法”不唯“人”,有一股维护社会正义的激情,有一种给群众以公道的强烈意愿。从警以来,其查纠各类交能违法行6万余起,办结的交通事故安件2700多起,其中侦破的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就达40多起,抓获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30多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的经济损失已经达400多万元。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8时许,王波参加大队组织的夜间酒驾整治集中行动,一位刑警大队的民警驾车在桥中间违法掉头,执勤民警手势示意其停边停车,驾驶人从车内丢出一句话:“刑警大队的”,冲岗而去。正在路口执勤的王波迅速上前将其拦停,向其敬礼,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这位民警不高兴地说“你们真搞笑,我是刑警大队的,在办案。”王波郑重地说:“你驾车在桥中间掉头,违反《交通安全法》,作为警察你应该做守法模范,今天酒驾整治集中行动,路边围观群众百余人,他们又该如何看待。”民警意识到王波是动真格的,只好认真地说:“我以后一定注意。”王波让其接受了酒精含量检测(未饮酒),并开具了处罚法律文书后,才让其离开。围观群众纷纷称赞:这样执法才是公平。
王波执法不徇私情,也得罪了不少人,个别被他处罚的人者甚至打电话到家里威胁他:“你再敢拦我们的车,就叫你没好日子过。” 王波针锋相对:“只要你有交通违法行为,我就会依法处罚。”妻子常为王波的人身安全担心,劝他要学会“做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他总是那一句话:“习惯了,改不掉!”
诚心服务
作为一名执法者,王波总是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寓服务于执法之中;作为一名管理者,王波总是把自己作为保护人,严格履行法律职责的同时,切实保障群众的权益。
2007年1月7日晚上11时许,王波任小林中队长时,他值班驾车在212省道巡逻,至罐子窑路段时,发现有一辆皮卡车停在路边,王波停车上前询问情况。车主自称姓夏,是河南信阳人,车坏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无法修理。他曾试图拦停过往车辆,请求将车拖到修理店,但没有人理睬他。王波二话不说,从巡逻车上拿出拖车工具,套上皮卡车,将车拉到镇上的修车店,直到店主答应能够修好后才离开。夏某掏出100元给王波,请他吃宵夜,王波婉拒。夏某问他姓名,王波只说自己是一名交通警察。但夏某记住了王波的警号,他通过交警大队办公室才知道是王波在他困难时候伸出援手。王波的巡逻车上除了有标志牌、指示牌、拖车绳、应急灯等常规工具外,还有两件“秘密武器”:铲、扫把。如果发现路上有石头、泥土、树枝等障碍物,他都会停下车来,把石头、树枝搬走,把泥土清理干净。不管是开警车,还是民用车辆,头次乘坐王波的车的人看到他开车老是走走停停,看见路上的石头、树枝,就像见到了敌人一样,必除之而后快,就非常不理解的问他:“这些东西有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清扫,用得着你这么操心吗?”王波说:“不要小看这几块石头、这几叉树枝,它们是交通安全的大隐患,必须清除!等到公路管理部门来清除,可能已经引发事故了!”王波在服务中注重细节,在不经意间赢得了感动,换来了群众的拥护。
交警作为窗口单位,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人民群众都会看在眼里,只有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法制观念,才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王波同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面对违章者的不理解,蛮横态度和污语秽言,他坚持骂不开口、打不动手,以人民警察的风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法律、法规教育交通参与者,用道德情感去感化交通参与者。2012年6月7日20时许,大队在白云大道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查获潜某(男,43岁,曾都区南郊办事处人)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潜某现场不配合酒精吹气测试,还撕扯民警衣服,民警将其带到随州市中心医院抽血。在医院,他不但不配合抽血,还撒酒疯势图殴打医生和民警,扬言谁让他抽血就和谁拼命。民警建议强制抽血,王波同志耐心细致的向他解释说服,当得知潜某几年前两个儿子在广东乘车,发生车祸丧生而产生厌世心理,借着酒性见谁都想拼命。王波同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他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交心谈心,最终他自觉接受了抽血化验(经验为醉酒驾驶)。第二天潜某酒醒后来到大队,感激的说:“昨天要不是你,我不知要惹多大祸。”
真心为民
不管是在炎炎夏日下的三尺岗台上,还是在雨夜的巡逻路上;也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节假日,只要王波遇到困难群众,他必伸援手,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2008年一个夏天的傍晚,正在省道上巡查的王波等人发现一辆满载西瓜的安徽大货车深深陷入路边刚填上土的副路中,由于车辆过重,必须卸车才能施救,而车正一寸一寸地慢慢陷入虚土之中,随时有侧翻的危险。当时有部分附近村民正以卸车为名准备轰抢,王波及时上前制止,并帮助车主将西瓜卸到路边,汗水浸透了王波等人的衣服,夜色也渐渐的浓重,由于夜间施救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只能等待天明,王波又主动留下看守。夜色中,一帮又一帮附近村民想轰抢西瓜,都被王波等人严厉制止。天亮了,一夜未合眼的王波找来拖车,等车拖出陷泥中,又帮助把西瓜装上车,将车护送出辖区境内,万分感激的车主拿出500元现金,要请同志们吃饭,被王波婉言谢绝了。
2012年5月20日晚上11时许,王波带队执行交通警卫归队途中,行至交通大道波导路段时,一辆牌号为鄂SX1089出租车超车将横过公路的田某(男,22岁,孝感人,现为随州东风日产职工)撞倒,很多人围观,却无人救助。王波立即停车查看,伤者头部鲜血直流,昏倒在地,出租车司机抱起伤者头部,已经吓得语无伦次,王波立即打电话给事故中队报案,留下一名民警保护现场。王波上前抱起伤者将其抱到警车后座上,驱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要交1000块钱押金,王波掏腰包垫付了这笔钱。因为送医及时,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出租车司机和伤者家属都十分感激民警的及时救助。
王波同志迎险而上的壮举,令人钦佩;他躬身尽做利民之事的细节,令人感动;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自觉热爱岗位,并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人;看到了一个对群众用真心、动真情,并愿意为之倾心服务的人。一个人做几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像王波那样二十余年如一日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没有容风容雨的胸襟,没有以苦为乐的境界,是办不到的!王波用真情付出血汗,用真心铺就平安畅通路。
编辑 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