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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或第三套房子吗?

时间:2012-05-22 12:04:54  来源:  作者:

东路周女士问:我曾经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并且于2009年还清,现在想再购买一套房不知道能否用我丈夫的公积金做贷款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答:一、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二、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其贷款金额不超过8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50%;三、职工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办理的对象和手续是什么呢?

北郊先生问:我妹妹的儿子心脏先天生长不全,今年还不到六岁,前段时间去武汉的医院做了手术,听我妹妹说他们家三口人一直买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险,并且去卫生局咨询过如果符合以上的条件,做完手术后民政部门也会给与一些补助的,我想问问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如果想申请医疗救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又该如何办理呢?

民政局答:医疗救助办理机构是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机关正式受理医疗救助对象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后,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疗救助办理对象有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农村特困户,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符合当地重大疾病救助病种规定。

医疗救助申办手续:(一)医院诊断病历、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必要的病史材料等各项证明材料;(二)已参加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还必须提供按规定领取的医疗保险赔付金凭证、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医疗救助办理程序: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由家庭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向社区(或低保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具体病种证明),社区审核同意后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查(需入户核实)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可直接向乡(镇)救助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经村委会审核,乡镇审查(需入户调查核实)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诊,出院结算时,可由定点医院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金额以内先行垫付,然后由财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费用。经定点医院同意转诊的治疗对象,按当地规定要求,到指定的医疗救助资金代发银行、邮局或会计结算中心领取医疗救助资金。

2012年新调整的基本养老金是什么样的呢?

市民先生问:听说从2012年元旦开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增加了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我是一个老革命,参加过解放战争,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增加多少基本养老金呢?

人社局答:自201211日起,为201112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为:一、普调:对201112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二、按缴费年限:在普调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三、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12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12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12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200012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40元;20001231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对200512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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