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答:由于现阶段医保网络还未完全实现省内医保异地结算,目前随县的医保卡还不能在武汉使用,按现行政策,随县的参保对象到武汉住院,需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在县医保局备案后即可。目前在武汉住院报销比例为甲类85%,乙类70%,比本地降低10%。出院时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凭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转诊回执单到县医保局按政策及时报销。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1923号